「桃園市藝文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第三條修正通過,新版規範業於 110 年 08月 13日0時更新生效。相關法規內容及附件請詳閱: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桃園市藝文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