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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典藏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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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08-16點擊次數:1156

數位典藏計畫及應用

典藏品標誌著美術館的核心精神與面貌,且為運用公共資源所取得的珍貴藝術資產。除透過完善的物理條件加以保存、透過實體展示與觀眾交流外,藉由典藏內容數位化,不僅可作為藏品檔案化保存的重要管道,更可擴大藏品資源的傳播、交流與近用,以彰顯美術館的開放性與公共價值,系統性的整合管理更有助於延伸各項加值應用之服務與內容。

有鑑於此,本館於108年陸續完成500件典藏品詮釋資料建檔、495件典藏品影像拍攝及80件底片轉檔之數位化工作,並配合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進行上傳作業,相關數位資材規格皆符合各項收存、處理、取用的架構及標準;亦匯入本網站之典藏專區,提供完整的線上搜尋、瀏覽與圖像授權之申請。未來將規劃逐步導入文化部文物典藏管理系統,透過專業而標準化的數位典藏管理流程,落實整合近用,並使更多的潛在使用者得以跨越時空條件的限制,實現資源共享的願景。

典藏品數位化工作情形

圖檔借用及授權

為有效利用館內數位典藏圖像,鼓勵各界進行學術研究、推廣、教育、出版、衍生品設計及開發等用途,俾利推廣美術資料之運用,本館依「桃園市立美術館數位典藏圖像授權作業要點」開放相關數位圖檔及圖像資料之授權申請,流程如下:

  1. 填寫申請單:請至「精選典藏」頁面,運用「進階搜尋/授權權利」之檢索條件,查找欲申請授權的作品圖像。
  2. 挑選並確認作品:點擊作品頁面「可授權」圖示,即可連結至「桃園市立美術館數位典藏圖像授權作業要點」,請依相關規範填妥申請書並附相關文件,以紙本郵寄或傳送PDF電子檔供本館受理。
  3. 內部審核:文件若有錯誤或缺漏,本館將通知申請人補正。
  4. 文件簽署及繳費:審核通過後,將通知申請人辦理文件簽署及繳費事宜。確認繳費後,數位圖像將以光碟形式,連同繳費收據以郵寄方式提供。
  5. 數位內容歸還:申請人繳交供本館存參之衍生物樣品,並歸還圖像光碟及繳交檔案處理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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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