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一)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1.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0年4月12日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送)達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或寄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10010585@mail.tycg.gov.tw,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業務助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活動分類項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2.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擬於110年4月15日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辦理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於110年4月14日中午12時前刊登於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活動分類項下,恕不一一通知,如欲退件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3.本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僱用期間:自准簽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若年底通過考核,續僱。(二)報名應繳左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1.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2.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5.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無則免附)。(以上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三)薪資:按學歷給付,國中(以下)24,000元/月;高中(職)24,150元/月;大專(以上)24,750元/月。(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正式上班後由本館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