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 研究典藏組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1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三) 具備撰稿、審校經驗者尤佳。
(四) 具備藝術創作、文物修復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 辦理本館年度綜合保險案。
(三) 辦理年度典藏品拍攝業務及館內外作品圖檔提借。
(四) 協助作品提借事宜。
(五) 協助辦理審議會新作入庫審議、收藏或退件等事宜。
(六) 協助執行研究計劃。
(七) 協助執行典藏品購藏計畫。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5年1月8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整合為1個檔案(建議為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10065043@mail.tycg.gov.tw,或以紙本於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330014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方式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亦可至本館網站-訊息公告-徵才活動頁面下載),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周小姐。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訊息公告。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
(二)自傳1份(300~10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外國學歷請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相關經歷之聘書、服務證明書、語言檢定證明等)。
三、薪資:38,948元/月(薪資比照聘用六1階280薪點)。
四、僱用期間:本職缺為預估缺,僱用期間自115年1月19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本館得視年終考核結果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五、本館將先進行書面審查,初審通過者將通知來館參加「面試」。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館網站公告,本職缺除得列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有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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