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展覽組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類別:政府徵才
桃園市立美術館(母館)
發布單位:人事室徵才機關桃園市立美術館
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官職等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名額1
性別不拘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
工作地點桃園市立美術館(兒童美術館)
有效日期113/12/13~113/12/22
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藝術、設計、文學相關科系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3、具藝文產業經驗者尤佳。
4、擅長使用文書軟體工具(如Excel、Word)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3、具藝文產業經驗者尤佳。
4、擅長使用文書軟體工具(如Excel、Word)尤佳。
工作項目1、辦理美術館展覽業務協助事宜。
2、協助美術館展覽檔案及文件整理。
3、協助美術館展覽及競賽活動等庶務行政及場地管理維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協助美術館展覽檔案及文件整理。
3、協助美術館展覽及競賽活動等庶務行政及場地管理維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3年12月22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寄至10065043@mail.tycg.gov.tw,或以紙本於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330014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方式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註明應徵「展覽組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亦可至本館網站-訊息公告-徵才活動頁面下載),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周小姐。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訊息公告。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
(二)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服務證明書、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三、薪資:28,340元/月。
四、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月28日或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館網站公告,本職缺除得列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有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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