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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徵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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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1-08-16點擊次數:1777

徵才資訊-展覽組助理編輯1名

資格條件(一)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任用限制情事者。
(二)比照中等學校教師等級聘任,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在教育部採認之獨立學院或大學藝術相關學系之學士學位者。
2、在教育部採認之獨立學院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並經修習藝術相關學科二十學分以上且曾從事藝術相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二年以上經驗,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3、在教育部採認之獨立學院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曾從事藝術相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三年以上經驗,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優先考慮條件:
(一) 能獨立進行研究計畫、展覽研擬、策畫、分析、執行與評估。
(二) 具跨領域資源應用與資料整合、分析、判準等能力。
(三) 具國際展覽協助與執行經驗,並具與藝術相關人士或團體發展合作計畫之協調能力。
(四) 熟諳當代藝術創作生態並喜愛文論書寫者。
(五) 具流利外語能力。
(六) 具有依政府採購法執行採購經驗者。
(七) 熟悉公文撰寫者。
工作項目(一)美術館展覽業務行政庶務之推行。
(二)展覽室管理與規劃。
(三)邀請及競賽展覽執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應繳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1、本館履歷表1份(如附件)。
2、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提供國外學校學歷證書,另應繳交下列文件: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證書、歷年成績單影本。
(2)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3)個人出入境紀錄。
(4)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4、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外語能力證明等,無則免附)。
5、如應徵資格條件為從事藝術相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者,另需檢附修習藝術相關學科二十學分以上且曾從事藝術相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經驗,成績優良之證明文件。前述成績優良之證明文件,如考核/考績之證明文件。
報名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經查明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若已錄取者,將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二)、上班日期:錄取簽准後,正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三)、工作地點:
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
(四)、報名方式、日期:
1、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前填寫google表單報名(如下連結網址),並將報名應繳文件於110年8月31日前郵寄(請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寄至334027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或將上開表件於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10010585@mail.tycg.gov.tw) ,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展覽組助理編輯」。
報名應繳文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履歷表者恕不受理報名,簡章及履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03-2868668#4001。
2、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得予從缺。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欲索回相關資料者,請於信封內附上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收件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未附者不另行返還。
(五)甄選結果: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本案甄選各職缺除正取1名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錄取人員自到職日起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解聘。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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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