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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徵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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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12-10點擊次數:352

徵才 - 橫山書法藝術館專案研究員(比照聘用九等)1名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美術館
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官職等專案研究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橫山書法藝術館(桃園市大園區大仁路100號)
資格條件(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符合下列資格):
1.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藝術、藝術行政、博物館相關學系之研究所具碩士以上學位。
2.曾從事藝術相關工作 3 年以上經驗。
3.具中高級外文能力(須提供證明文件數位檔)。
(二)能獨立進行展覽宣傳計畫、策畫、執行與分析。
(三)具展覽跨領域資源研究應用與資料整合、分析、判準等能力。
(四)熟諳當代藝術創作生態並擅長文案、文論書寫者。
(五)具有依政府採購法執行採購經驗者尤佳。
(六)熟悉公文撰寫者。
工作項目(一)主理書藝館展覽展務執行。
(二)負責書藝館媒體宣傳行銷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三)承辦書法藝術館教育推廣業務。
(四)政府採購標案規劃與管理。
(五)接待國內外媒體、中外文導覽。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12月23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整合為1個檔案(建議為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10065043@mail.tycg.gov.tw,或以紙本於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330014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方式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註明應徵「橫山書法藝術館專案研究員」,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亦可至本館網站-訊息公告-徵才活動頁面下載),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周小姐。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訊息公告。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
(二)自傳1份(300~10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外國學歷請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相關經歷之聘書、服務證明書、語言檢定證明等)。
三、薪資:58,978元/月(薪資比照聘用九等1階424薪點)。
四、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115年3月2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經本館考核通過者次年得續僱。
五、本館將先進行書面審查,初審通過者將通知來館參加「面試」。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館網站公告,本職缺除得列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有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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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