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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徵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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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2-09-02點擊次數:366

徵才資訊-橫山書法藝術館約僱人員(職代)職缺1名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文教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三、具藝術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一、辦理文教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請檢附相關報名表件於111年9月12日下班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或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掃瞄寄至10031727@mail.tycg.gov.tw,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主旨或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橫山書法藝術館職代約僱人員」,甄選簡歷表請於本職缺附件自行下載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吳先生。
(二)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活動頁面公告(undefined ),恕不逐一通知,如欲本館寄還應徵資料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三)本職缺除得列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報名應繳左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請於本職缺附件自行下載使用)。
(二)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本職缺僱用期限約至112年2月(如原職務人員銷假提前復職,則職代約僱人員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館網站,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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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5-30